根据《山东省省管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(试行)》(鲁社综委发〔2018〕3号)规定,现对山东省京剧发展促进会(筹)负责人人选公示如下:
姜 东 拟任山东省京剧发展促进会(筹)会长(兼任法定代表人)
孔祥华 拟任山东省京剧发展促进会(筹)副会长
翟 萍 拟任山东省京剧发展促进会(筹)副会长
王化龙 拟任山东省京剧发展促进会(筹)副会长
王 晶 拟任山东省京剧发展促进会(筹)秘书长
公示期自2019年2月2日至2月13日。如有异议,请向文化市场处反映。
接待时间为工作日
上午08:30――11:30
下午13:30――17:00
联系电话:0531-865688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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